摘要

首轮矿产资源规划(1998-2007年)审查内容以政策性审查为主,审查标准尚未统一,规划审查制度尚未建立。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2008年以来)在首轮规划评审工作的基础上,规划评审在相关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工作量与日俱增,技术性大幅度增强。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评审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求,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是强化技术支撑的必然要求。目前已启动的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亟待完善规划评审制度。建议:明确规划评审的地位与作用;健全评审机构及相关职责;加强规划评审全过程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评审专家责任制度。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