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选取了我国16家上市银行2004-2014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期望借此分析信用信息共享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带来的影响。通过有效引入信用信息共享指数这一指标来衡量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同时选择不良贷款率和Z值分别衡量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承担和总体风险承担。实证结果表明,我国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所实现的信用信息共享对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承担方面有显著的削减作用。此外,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存在明显的滞后效应,银行的规模、存款占比和资本充足率对风险承担都有显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