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直接投资产生的政治风险与国际法密不可分。围绕国际直接投资的最基本的国际法问题是绝对主权观念;其次是主权国家承诺约束自身未来行动,即投资者与国家间合同中国家的承诺;再次是东道国针对外资征收产生的国家责任和投资者自身的救济行动。就这些问题,东道国需要通过国际法并根据约束所有国家的那些国际法规范和准则概念而作出一定的调整。同时,还要区分东道国承诺的国际化与非国际化问题。至于在发生东道国征收或违反投资者-东道国间合同的情形时,外国投资者可以采取多种救济行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