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清代州县词讼审理中,批词作为一种法律文书被广泛运用。批词风格表现出灵活、自由的特征。批词内容上字数长短不一,用语风格上比较随意自由,乡俚俗语夹杂,同时批词结构也不固定。批词风格具有的灵活、自由特征是同州县官或幕府师爷的个人因素密切相关,学识出身、人生阅历等个体性因素都直接影响到批词风格的形成,因此批词的不同风格正是清代州县词讼审断差异性特征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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