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现行增值税核算模式为财税合一、价税分离,然而该方法使得税法准绳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相矛盾,由此产生了对增值税核算模式的新探索,解决上述矛盾的症结,将有助于企业一方面按照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提供会计信息,另一方面又不会妨碍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的征税。通过对现行增值税核算的本质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财税合一,同时价税也可以合一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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