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为了稳步推进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功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施行期限届满后,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实践

  • 出版日期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