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关于图案的定义,陈之佛先生早在1935年出版的《图案教材》中指出"图案就是制作物品之先设计的图样。"①即,图案是实用美术、装饰美术、建筑美术等方面关于形式、色彩、结构的预先设计。相隔70多年,本人认为陈先生给图案下的这个定义仍很精辟,它既道出了图案的广义的解释,即指某种器物的造型样式、结构、色彩和装饰纹样的设计,以及材料和工艺加工的整体计划方案,又道出了我们对图案的习惯称谓,即专指设计中的装饰纹样。而图案教学一般是指关于装饰纹样理论和技法的课程,这是设计艺术院校的一门比较重要的基础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