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在做出影响利益相关方利益的行政决策之前,行政决策利益相关方有权向政府表达意见、提出诉求,政府有义务听取其意见、回应其诉求。利益相关方参与行政决策是利益多元化社会格局的体现,是公民参与意识的觉醒,其本质就是达到决策正义、权力法治和直接民主,其现实价值是协调利益冲突、增加决策理性、降低社会风险和防止虚假参与,其落实需要信息公开制度、利益相关方代表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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