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模仿(Mimesis)概念在社会批判理论中的地位和变迁过程为:在阿多尔诺和W.本雅明那里,它是通向救赎状态的关键;在哈贝马斯这里,它被归为理性的他者而被忽视;经由维尔默的重建,它的批判潜能再度被唤醒。模仿与理性、模仿与知识、模仿与真理并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依赖的;模仿不是理性的他者,而是理性的构成要素。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够发挥模仿的批判力量,为理性的反思和社会批判理论的更新提供新的理论资源。在这个意义上模仿是具有规范内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