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结构已越来越无法适应我国农村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县、乡之间和乡、村之间的结构性冲突使我国的乡镇治理陷入了困境。合作治理理念为我国乡镇治理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合作治理是基于公民社会的成长、公民组织的兴起、社会利益的分化以及民主诉求的增多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治理的新框架,其基本理念是要打破政府的权力垄断,使治理主体多元化、平等化,以实现多中心的合作共治。合作治理视域中的我国乡镇治理改革与制度重塑,应从结构功能主义的整体视角出发,朝着构建基于县乡合作、乡村合作和乡镇自治的合作式乡镇自治体制的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