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第一次审议稿第八章规定"民事责任",用11个条文规定了民事责任的一般性规则;第二次审议稿[以下称《民法总则(草案)》或者"草案",未加特别注明者,均指其第二次审议稿]基本内容不变,内容稍有变化。笔者支持《民法总则(草案)》的这一做法,并在本文中论述《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责任一般规则的必要性,提出对其内容继续进行调整的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