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权"在政治和法律上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由此引起了学界关于其含义、范围和依据等问题的争论。理解事物本真含义的一种重要方法是追溯到该事物的起源处,理解分权因而需要返回到孟德斯鸠那里。将政府职能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种清晰的现代假设,对孟德斯鸠是不适用的。他主要是从政治活动意义上理解分权。从政治自由的角度来看,不仅需要对权力作出不同的区分和界定,更需要以某种方式对其进行组合和构成。能够确立政治自由的政制必然是混合政制。孟德斯鸠对于分权的论述,更多的是一种邀请,而不是一种结论。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周口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