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产物,银信合作拓展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盈利模式,是一种综合性金融产品模式,其间涉及投资者、银行、信托公司、借款人四方法律主体,其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法律关系、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借贷法律关系等,在对银信合作理财业务进行法律规制之前,需对其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细致的分析,厘清其中的争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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