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清代长江下游地区的粮食保障体系中,淮盐商人从汉口、江西返程时运销粮食,作用十分重要,也是摊低销盐成本的重要环节。然而,清政府遏制盐商运销粮食获利,在坚持固定低盐价政策不变的同时,屡屡以优先保障下游地区粮食安全和公益性等口实,发动盐商捐输粮食,使得商人无法从食盐销售中取偿过度的粮食捐输负担。清政府的举措既有"重农抑商"轻视商人正当利益的思维,也有片面追求压低粮价的目的。同时历来存在的与盐政相关的陋规索需严重,腐败官员往往借用发动商人捐粮的名义,对商人进行盘剥,加上清朝在处理盐政陋规方面效果有限,导致粮食捐输和陋规不断增多,最终使得利薄的淮盐商走向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