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重要的推动环节,在公共产品提供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财政分配体制的因素,落后地区尤其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财政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还很弱。本文以新疆为例,梳理了影响地方财政分配能力提高的因素,通过地方财政分配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分析,提出了提高地方财政分配能力,增加地方财力积累;财权与事权匹配,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科学的财政分配机制,保持区域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