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反腐败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制度缺陷论"和"人性自私论",前者进一步细化出了"权力异化论""体制转型根源论""惩治不力论";后者则细化出了"思想观念论""需求驱动论""人的生活本能论"。事实上,"制度缺陷论"没有看到制度的核心理念是人们达成的一种价值"共识",忽视了制度产生于价值体系的事实;而"人性自私论"在片面夸大人的自然属性和人的意识作用的同时,未能真正深入到社会关系中去探寻腐败问题,忽视了塑造完美人性的关键在于人的"社会属性"基础上建构的高尚并稳固的价值体系"超循环"过程。两种理论都没有完全看到腐败现象的根源在于私有制价值体系形成了自我强化的"超循环",有效惩治腐败就要打破这个"超循环",代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超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