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研究农民的合作医疗筹资能力 ,采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 ,定量评价目前农民收入水平下对合作医疗的客观支付能力。结果 :农民年人均收入 2 2 76 3元 ,支出 172 5 6 5元 ,年人均收支差 5 5 0 6 5元。利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求得年人均基本消费支出为 12 33 0 5元 ,其中食品支出为 6 39 11元。据此可推断 :目前有 80 3%的农民家庭对合作医疗有支付能力 ,76 1%的家庭可支付得起年人均 5 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 ,4 2 %的家庭支付得起年人均 10~ 2 0元的入保基金 ;16 8%的家庭在调整消费结构后 ,对合作医疗有一定支付能力 ,但较为有限。大约 3%的家庭对合作医疗无任何支付能力。结论 :适当增加农民个人对合作医疗的投入水平。建议政府代缴全部或部分合作医疗基金 ,帮助贫困人群入保 ,以实现农民的参保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