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毕业生离校日期日益临近和就业供需矛盾的加剧,劳动力市场出现了劳动者"零工资"就业方式,而大学毕业生往往成了其中的主角。我国分配原则以按劳分配为主,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给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签订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当前较为盛行的"零工资"就业不仅是大学生的无奈,同时也是社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