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青教基办函〔2022〕26号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青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以《青海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青教基〔2021〕36号)和《青海省国家统编义务教育“三科”教学研究行动计划(2020—2023年)》(青教基〔2020〕78号)等文件为依据,结合语文课程标准和统编教材要求,针对我省小学语文教学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出版日期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