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社会,未成年人是否享有完整的隐私权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父母在管教子女的过程中,亲权不可避免地和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发生冲突。侵权者往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从而很少诉诸法律,其中隐含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澳门民法典》在其亲属法卷中详细规定了有关亲权的制度,并在《澳门基本法》第30条及《澳门民法典》第74条明确了隐私权。这种分别立法的模式进一步明晰了隐私权及亲权各自的边界,减少了隐私权和亲权的冲突,限制了亲权的滥用,合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