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提出明确的原则要求、目标任务。江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着很好的实践经验、制度基础和理论储备,苏州、徐州、扬州、泰州、南京等城市的起步较早。2009年,苏州市即产生第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到2013年该市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建立率已达100%。常州市在省内也较早建立了市政府层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