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托业日益发展成为重要的财产管理制度和金融制度,与此对比,我国信托税收制度相对落后。我国台湾地区在所得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等各税种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托税制。然而,台湾信托税制中课税时点选择不当,以及境外信托税制的缺失,造成了避税漏税的空间。因此,我们在借鉴过程中,需要做税制上的改进,以避免相应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