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规定官员在节令与喜庆日(婚庆宴会除外)可举办宴会,除此之外的都属违规宴会。但实际情况却是官场的违规宴会屡禁不止,成为风气,宴会形式主要有五类:上司与下属间的宴会,地方官员与巡视官员间的宴会,文武官员间的宴会,在任官员与致仕、休官、侨寓官员间的宴会,官商间的宴会。官员违规宴会引发官场陋规、滋生官场腐败及影响地方行政效率,加重地方财政负担,为官员互相串通包庇提供了条件,直接造成民间不良风气的形成。清中央政府采取谕令禁止、申饬、降级、革职等惩处方式,并要求地方督抚自我约束,试图遏制官场违规宴会。但是由于制度规定的笼统、制度建设的滞后以及缺乏完善而有效的监察监督机制,导致制度执行难度大,治理成效甚微,违规宴会问题越发严重,其教训令人深思。

  • 出版日期2022
  • 单位西华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