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乐”之我见

作者:韦正春
来源: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22(01): 127-160.

摘要

孔子对于"乐"的论述是中国一个美学思想的源流,乐是音乐,乐是由艺术而产生的快感。孔子提出礼乐并举的思想,将"乐"之作用提升到教化人心、调节社会次序的高度。其希望通过乐教来恢复礼治,从而沟通审美和道德之路,形成伦理规范,从而恢复到周礼制度。因此,"乐"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或审美活动,而是其伦理道德的载体或实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