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随着全面建设法治国家进程的深入,法律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规格应高度匹配国家法治建设需要。教育部提出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也应该作出迎合新形势的调整和变化。尤其是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应加快改革进程、落实得力举措,切实将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有效推升。文章结合地方性高校Q大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的合理措施,围绕教学观念转变、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实践环节教材编写以及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对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做了有益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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