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其柔性的处理机制,能够有效防止劳动争议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由于调解并非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往往使其在现实中被忽视。文章通过分析有限自愿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提出在改革现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变调解的选择性程序为必经程序,设立有限自愿的调解制度。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丽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