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有的行政授权体制下,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着正式的隐含代理契约,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合谋寻租的、非正式的关系契约。正是这种契约安排导致国有企业高管更替中的逆向选择、高管任期不确定和企业行为短期化,是国有企业代理低效率、高成本的根本原因。国有企业代理问题的解决,必须把高管选择权归还给企业,实现高管更替的市场化、公开化和竞争公平化;必须签订显性的正式契约以替代隐含契约和关系契约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规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