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檀香刑》之所以给人以撕心裂肺的痛感,不是因为具体逼真的酷刑描写,而是因为严重畸形的审美形态设置。小说以荒诞为逻辑来虚构悲,以怪诞为形式来表现悲,以丑摧毁美来生成悲,几乎所有的审美形态都以悲的熔铸和升华为唯一途径和终极价值。这种痛与悲,已经不再注定是个人的,而是历史、文化甚至民族永远无法摆脱与面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