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逃避缴纳税款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修改而设置的新罪名(简称逃税罪)。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作为逃避缴纳税款罪的主体身份得以明确,但在税收刑法理论上,受托代征人、税务代理人、无证经营者和非法经营者是否成为逃避缴纳税款罪犯罪主体仍存在着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