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市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公民权日益彰显的今天,单纯依靠"单中心"的政府组织去提供公共服务、管理经济与社会公共事务,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有必要将多中心治理模式引入到我国城市治理中。城市多中心治理的基本点,是改变政府对于社会的行政性管理和控制,让城市的自主性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秩序维系、冲突矛盾化解等多种领域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