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指导性案例生成机制渐趋成型,实践机制已成为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不得不突破的瓶颈,案例引证制度直击这一实践命题,并触及在成文法国度"案例"能够走多远的理论命题。案例引证的动力来源于法律服务的市场驱动、法官说理的内在驱动、司法内生性秩序与现实司法运作的驱动。作为一种内生性的司法现象,案例引证有生长空间,但也有其限度。对案例引证应秉持恰当的期待,不应当作法官裁判的硬任务,而应是司法市场自生自发、自然进化的现象。案例引证制度应当彰显对于解决疑难、复杂、重大、新型、典型案件的现实意义及其对于凝炼判案智慧、挖掘裁判规则、检验司法知识、提炼实践理性、发现司法规律、积淀司法传统的深远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