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仅是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的核心,

  • 出版日期1999
  • 单位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