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少年生理上和心理上都不同于成年人,其年龄特点是意志薄弱,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易实施激情犯罪。"药家鑫杀人案"不是"激情犯罪",对药家鑫处以剥夺生命的刑罚反映出社会防卫与人权保障的矛盾性。但从基本权利保护的角度来看,人人都应享有生命、平等和自由,社会变迁不断丰富着基本权利的内涵,即使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刑罚权的行使也必须保持应有的宽容和谦抑,因为,严格的罪刑法原则不能有效地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刑法原则的松动和软化,符合对违法犯罪的问题青少年实施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制度理念。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