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史料记载的蒙古社会已经进入私有制社会,早期蒙古社会实行普遍的私有制,部落成员的财产权具有充分的独立性,部落首领的权力或其他形式的公权力对部落成员私有财产权的管理与干涉非常有限;尚不存在正式的赋税制度,也不存在任何形态的公有财产或官有财产。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