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水江流域的天柱文书,相对其他邻近各县,其土地交易契约文书,数量相对较多。而当地土地买卖文书,又以田地契约为大宗,类型包括卖田、典田、佃田、送田、除田等,书写格式繁简不一,侧重于标的物界定或着重介绍交易过程。立契时间广泛存在于晚清各朝之中,立契原因多单一模糊,在计量单位的使用上常用"坵"和"边"来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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