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涉法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地点遍及大江南北,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本文认为只要冷静地透视其蕴涵的社会渊源,正确评价其带来的负面影响,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依法办事的原则,科学规置权利救济途径,并加大执法干部滥用执法权的风险成本,维护法律威信和司法尊严,农村涉法群体性突发事件这一现象将会彻底得到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