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陪审员制度流于形式是导致司法公信力日趋式微的因素之一。在新一轮陪审制改革的背景下,由于受案件难易程度、陪审员认知方式及"官本位"思想等因素的影响,陪审员在法庭上很难改变其"法官陪衬"的角色。因此,如果要使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新一轮的陪审制改革必须引进问题列表制度。通过对传统大陆法系的法、西班牙、俄、日等国家的问题列表制度比较分析,我国应当在问题列表立法方式、问题列表的案件范围、制作问题的时间及问题列表内容四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