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董康是近代法制变迁的见证人。"改革司法,基于修订法律,前清开馆迄今,鄙人无不役从",其个人态度又有其转变,"民国三年备员法曹,垂及十年,适用新制之后,案牍留滞,什伯曩昔,始悟当年误采大陆制之非。"董康是近代法制变迁的见证人。"改革司法,基于修订法律,前清开馆迄今,鄙人无不役从",其个人态度又有其转变,"民国三年备员法曹,垂及十年,适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