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关系到保险国际惯例与社会一般情理的冲突、我国相关立法缺陷以及保险理赔等问题,而在保险实务中普遍存在着保险人通过格式条款违规约定免责的现象。文章从保险国际惯例与社会一般情理的冲突导入免责条款效力问题,通过对第三者责任险的概念、性质及法律适用问题的阐述,提出司法实践中对保险合同中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方式及存在问题,进而从利益衡量视角探讨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的效力,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合法合理性上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