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复效的人寿保单,根据自杀条款的规定,在保险合同复效后的一段时间内(一般为2年),若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本文基于集合论的观点,分析了复效保单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从精算定价的角度得出自杀条款在复效保单中的应用有悖于寿险定价的公平性,并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