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房地产领域的高房价与高库存已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迫切需要构建房地产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房地产与国民经济及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此,政府应从信贷、税收、土地及合理的限购、限价等处理好住房的投资与消费、租与购、市场与保障等若干基本问题。同时,也应从调动地方政府房地产税改积极性、形成"地随人走"城乡土地统筹模式、促进城市圈公共品供给均等化、发挥政府的产业引领职能等理顺与房地产相关的体制机制,以促进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