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东质询权的法理基础是股东的知情权,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东质询权制度的规定存在缺陷,即质询权的权利主体规定笼统,未明确规定质询权的义务主体、权利范围、行使程序和救济程序。完善股东质询权制度需要扩大股东质询权的权利主体,明确说明义务人,科学设计行使程序,完善法律救济,在立法上构建更为健全的股东质询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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