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但并未对其适用范围、审理程序、基本权利保障和救济途径等予以明确,立法的疏漏可能仍要靠司法解释去解决。分析小额诉讼程序产生的背景及其价值,考察美国、日本等的小额诉讼程序,并从设计理念、标的范围、诉讼费用、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救济途径等方面对中国小额诉讼程序进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