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是预防腐败产生的有效机制,阐述防止利益冲突的原则及其措施,比较香港与内地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产生及其内容规定。具体比较香港与内地的回避制度、利益申报制度、资产处理制度和公务员离职后的规定,分析香港与内地防止利益冲突措施的优劣,提出内地在利益申报、资产处理和公务员离职后的行为规定等方面应该借鉴香港成熟经验,以完善和创新内地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