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以及合理规制食品风险的需求,促使国家立法机关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纳入法律规范。然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存在着不确定性和依附性等问题,可能会制约该机制的功能发挥。为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引入公众参与、司法审查等外在制约机制,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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