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利益是当今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向量,公共行政的全部活动目标都在于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但是,公共利益并不是存在于一切社会中的,在农业社会的政治体系中,只存在共同利益而不存在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在王朝治理模式向国家治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随着身份共同体的瓦解而生成的。也就是说,法律对主权者的替代,君主与臣民、主权者与臣民的对立的消解以及最终统一于公民这个概念之中,才是公共利益得以产生的政治基础。从当前的学术界来看,普遍认为法治国家是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保证。其实,在法治国家的框架下,关于公共利益的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是永远无法解决的,法治国家只能最大限度地在形式上追求公共利益的增长,而实质意义上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