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定义作了明确而具体的概括,根据公务员的定义可以判断,中国共产党机关、行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机关中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属于公务员法调整的范围。这一范围比之原来的公务员范围大为扩大,虽然其初衷是好的,但是却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值得我们重新思考和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