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人道主义法致力于规制武装冲突,以实现"军事需要"与"人道主义"之间的平衡。叙利亚冲突导致了震撼人类良知的人道主义灾难,也导致了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巨大灾难。叙利亚冲突本身的特征、一些国家暴虐"反恐"的泛滥,国际人道主义法本身的缺陷,都影响了叙利亚冲突各方关于如何实现"军事需要"的考量,导致各方几乎都忽视了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要求。以参与方的不平等和非对称为核心特征的叙利亚冲突,代表着全球范围内武装冲突的"新常态"。以平等为基础、以互惠为条件的既有国际人道主义法,已经难以满足此种"新常态"。在推进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建设过程中,国际社会须将当代武装冲突的非对称性考虑在内,推动某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与义务。国际社会迫切需要确定"恐怖主义"的定义,以免"恐怖主义"标签被进一步泛化和滥用。国际社会还需检视和减少国际人道主义法与国内外其他规范体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弥合不同规范体系之间的裂痕。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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