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卫医发[20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为规范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促进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制定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出版日期2021
  • 单位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