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法律价值目标下,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有限抵押制度。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抵押权的设定须经签订抵押合同和登记公示程序,其权利主体范围不限于农民集体成员。抵押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应赋权于本集体内部成员基于成员权的优先购买权,或者集体在可能的条件下实行有偿收回。